复制对象

通过复制对象或对象组提高效率。

Affinity 允许您在设计中制作相同的对象副本。复制后,可以修改副本以创建设计的变化形式。

编辑菜单 要复制选定的对象:

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
强力复制

如果您复制对象然后转换副本,则立即复制变换后的对象(通过编辑 菜单或快捷菜单)将创建另一个对象,然后自动将变换再次应用于较新的副本。换句话说,每次复制都会累积应用转换。

强力复制
原始对象、复制并旋转 15° 后的原始对象、强力复制无数次。
编辑菜单要执行强力复制:
  1.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或对象组。
  2. 编辑菜单的剪贴板部分(或快捷菜单中),点击复制
  3. 转换复制的对象或组,例如,从原始对象的位置偏移复制。
  4. 再次点击复制

另请参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