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对象

通过复制对象或对象组提高效率。

Affinity Designer 允许您复制原始对象。复制后,可以修改副本以创建设计的变化形式。

要进行复制:

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
强力复制

如果在复制对象之后变换副本,您可以直接复制此变换后的对象。如果这么做,新创建的对象将采用该副本变换而且也将使用相同的设置进行变换。换句话说,变换将以累积方式应用于后续副本。

强力复制

(A) 原始对象,(B) 复制并旋转 15° 后的原始对象,(C) 复制无数次的变换后副本。
要执行强力复制:
  1.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或对象组。
  2. 编辑菜单,选择复制
  3. 变换复制的对象或对象组。
  4. 编辑菜单,选择复制

    这时会创建副本并将变换自动应用于该副本。

  5. 重复第 4 步创建更多副本,并以累积方式应用变换。

另请参阅: